日前,美国华盛顿州生态部通过了儿童安全产品法案(CSPA)的申报规则173-334 WAC的修订案。该修订案自2017年10月31日起生效。
此次申报规则的修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是有关制造商申报周期和时间。要求2019年1月31日提交的报告,适用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华盛顿销售或提供销售的儿童产品;如果2019年1月31日申报是其第一次申报,且内容包括多个CHCC中的化学品或多个产品,制造商可要求延期申报;2020年1月31日及以后提交的年度报告,适用于上一个年度内销售或提供销售的儿童产品;若申报方确认自上年度报告以来,申报信息无变化,申报方需复制上一份年度报告并将其重新提交至在线数据。
第二方面是更新了CHCC物质列表,最新列表包含85个物质,新增了20项化学物质,壬基酚及其同分异构体被细化,删除3项化学物质。
据悉,美国华盛顿州于2011年颁布的CSPA中首次提出了儿童产品中高关注化学品(Chemical of High Concern to Children)的概念,其后,美国各州陆续公布了适用于本州的CHCC清单。总的来说,各州对于CHCC的称呼、要求各有区别。华盛顿州CHCC要求投放该州市场上的儿童产品,当其产品的任一部件中含有CHCC时,其制造商需要向生态管理部门通报。
根据法规要求,产品符合以下条件时,需要通报:
1.有意添加CHCC,且含量超过PQL(实际量化极限);2.偶然存在的CHCC(即杂质),含量超过100ppm;3.当CHCC(S)在产品中是属于杂质,且含量超过100ppm时,如果厂商能够提供合理有效的生产控制程序和操作指引能够使杂质在产品部件中的浓度最小化,则无需通报。
将产品投放美国华盛顿州市场的企业,需要通过判断四点要素,来确定是否需要通报CHCC。
第一是要判断产品是否为儿童产品,根据该州法规,儿童产品包括玩具、儿童化妆品、儿童首饰、儿童安全座椅和制造商设计制造的,意图帮助儿童吮吸、长牙、入睡、放松、喂食、穿衣的产品。
第二是需要判断产品中是否含有CHCC并获知其含量,含有并且含量超过PQL,或者属于含量大于100ppm的杂质,则需要通报。
第三是确认需通报后,企业应该明确由谁来通报。法规要求产品的制造商(包括生产商、进口商、分销商)来通报CHCC。对于同一供应链上的企业,根据WAC 173-334-090(2)的优先责任规则,判断出不同企业的优先级,由优先级最高企业通报,责任人一般是美国境内的个人或企业,中国的出口企业并没有直接通报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作为产品的制造商,中国企业有责任准备好相关产品的信息资料,供同一供应链上的通报企业使用。
第四是CHCC与其他通报物质不同,不是出口即通报,而是根据法规要求,不同规模企业的不同产品类别,通报时间不同。
一是密切关注美国联邦以及相关州的儿童用品法案标准,排查产品的物料清单是否含有相关物质清单的化学品;
二是从源头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快落实“绿色工艺”,从产品设计、原辅料采购和生产管理等环节入手,加强源头把关,防范质量风险;
三是要强化新品检测,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首件鉴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避免出现退货或通报风险。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索引号:000018497/2017-54610
公开部门:法制处
公开时间: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