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要求,加强北京地区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进出口企业、物流企业和第三方平台企业等进行追溯体系建设;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工作目标
北京地区重要领域出入境物品企业追溯能力显著增强,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有效提升;保障消费安全,社会公众对追溯物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促进监管方式创新,实现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三、分类推进
优先将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化妆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重要工业品等涉及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监管要求的出入境物品纳入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扩充物品范围。
四、搭建监管系统
建立开放性的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并依托监管系统实施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工作,对纳入监管系统的企业采取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允许企业按照自身的追溯体系与监管系统进行对接,实现追溯信息互联互通。企业可申请享受优先试点便利化措施、简化检验检疫监管程序、降低检验、查验比例和监管频次、加快通关验放速度等便利措施。
鼓励有关行业协会、相关监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平台同监管系统实施对接,推进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加强追溯大数据成果应用,提升质量管理能力。
五、企业接入程序
企业提出使用或接入监管系统要求(详见附件),相关分支机构应核实企业是否符合监管系统接入规则和标准。对已建成追溯体系并符合监管系统接入规则和标准的,相关分支机构将企业及其出入境物品纳入监管系统实施监管;对尚未建成追溯体系或者尚不符合监管系统接入规则和标准的,相关分支机构应帮助企业建设或完善追溯体系,使其符合监管系统的接入规则和标准,待符合要求后纳入监管系统实施监管。
六、追溯日常管理
企业应对出入境物品加施符合相关标准的追溯标识,包括芯片标签、涂层标签、认证码标签等或其他具有防伪特性的追溯标识。企业可提前将物品出入境信息等必要信息在监管系统进行预申报。
相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企业预申报的信息进行确认,通过监管系统对出入境物品发出检验检疫指令、放行指令及监管指令等,采用信息化方式提升检验检疫监管效率。企业可根据指令实施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按规定落实监管要求。
对实施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鉴定且使用监管系统实施监管的出入境物品,相关分支机构应将采信的有关情况纳入监管系统。
七、追溯后续管理
业务综合管理部门、相关分支机构可依托监管系统,建立信息反馈、信息互动机制,推送政务信息,收集消费者质量反馈,发现物品存在批量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启动问题物品调查机制,或通知相关企业先行开展调查。经确认纳入监管系统的出入境物品存在质量问题,符合召回条件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召回管理。
企业对使用监管系统的出入境物品所采取的防范风险、提高质量、后续处置等措施可通过监管系统实施,保障消费者安全。
当企业出现追溯体系失效、发生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况时,应采取严格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并视情况取消企业所享受的相应便利措施。
八、工作机制
成立追溯监督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北京地区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工作的推动和组织协调;各业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相应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管措施和业务指导的确定;相关分支机构负责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附件:(企业)关于要求使用365bet官方平台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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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0日
索引号:000018497/2016-44040
公开部门:365bet官方平台
公开时间:2016年05月30日